法律问答

在诈骗公司呆了半年,现在据说嫌疑人要求配合调查

诈骗
2023-08-28 14: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供相应线索,协助追捕
  • 刑事诉讼法中诈骗罪的办理流程:先由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由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交案卷、证据材料;再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最后由法院认定是否构成犯罪并是否应当判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 诈骗罪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再由法院判决。诈骗罪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提起公诉;认为不应当追究的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