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保险公司赔偿哪些钱

工伤索赔
2023-08-28 14: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公司赔偿钱款如下: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
    2、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赔偿的流程如下:
    1、工伤报告。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
    3、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4、协商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5、劳动仲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 工伤保险公司赔偿钱款如下: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
    2、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赔偿的流程如下:
    1、工伤报告。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
    3、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4、协商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5、劳动仲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 工伤保险赔偿费用的计算是:
    1、医疗费赔偿金等于诊疗金额加药品金额加住院服务费金额加后续医疗费;
    2、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等于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乘乘器具数量;
    3、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等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乘医疗期;等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