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客人在我宾馆卫生间摔倒骨折,酒店卫生间有安全告示。起因,客人将洗脸池的水洒到地面,造成滑倒。请问这种情况酒店是否负有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28 15:1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酒店应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客人在酒店卫生间摔倒,酒店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酒店没有在卫生间洗澡间内放置防滑垫,也没有张贴防滑提示,如果客人在卫生间洗浴时不慎滑倒受伤,酒店方该承担赔偿责任。客人应该尽快找酒店进行协商,如果对方不愿意再作出赔偿的话,客人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只要能够证明,摔倒的时候,地面存在水,鉴于酒店并未及时清理地面上的水,以及进行提醒客人“小心地滑”的提醒义务,与客人的最终滑倒存在较大的因果关系,酒店应当承担因自己过错而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