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问一下,个人所得税是怎么缴税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8-28 16: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确定本人的所得的性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适用相应的税率,最后得出需缴纳的税款。以工资为例,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各项扣除后的余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而乘以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的乘积就是需缴纳的个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额要根据个人所得的类别,按照所适用的税率进行计算后填写。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一般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额要根据个人所得的类别,按照所适用的税率进行计算后填写。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一般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 【法律分析】:
    【个人所得税是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按照按法律规定的税率精算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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