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合理要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28 16:2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觉得交警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不合理,可以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理: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公平处理方法如下:
    1、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复核,或在民事诉讼中由法院审定;
    2、对于肇事司机行政处罚不报,可以向当地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赔偿调解结果不认同,可以拒绝接受,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划分责任不合理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面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的不公平现象,我们不应该畏惧,我们要做到是用合法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