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在2021年九月在上班途中发生了车祸,锁骨骨折,认定了工伤,然后今年做了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是十级。2022年宜昌分公司已经注销了,现在北京总公司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要求赔偿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起赔给我,然后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这边不同意,想要强制解除劳动关系,公司的说法是要等到我工伤科这边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下来后,按照工伤科这边的标准再来赔付就业补助金,我觉得不保险,请问我该怎么处理呢?工伤赔偿

工伤索赔
2023-08-28 16: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后,若是工伤职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若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应当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工伤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除了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同时要求支付工伤待遇的。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工伤鉴定报告出来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用人单位的辞职流程办理即可;
    2、劳动合同解除后,八级伤残的职工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