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入职时签了深圳合同,但一直在惠州的工厂工作!目前惠州工厂要搬到珠海!不去珠海或深圳工作能得到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8 17:0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要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怎么样约定的,还有要看,合同履行地是哪里的?比如合同履行地在广州的话,要跨市的搬迁到东莞,那员工不愿意跟过去的话,这个是有经济补偿金的。这个要看合同履行地,有些合同签订地与合同履行地(即上班的工厂)是不一致的。应该以合同履行地作为参考。
    一般司法实践中,只有跨市搬迁协商不过去的话才会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在市内搬迁,一般不会有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深圳中院对这个问题有明确规定,企业在深圳市内搬迁的,员工应当服从管理安排,如果员工不去的,视为自己离职,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如果企业从深圳市内搬迁到市外,员工可以不去,企业逼迫员工去的,员工可以自己离职拿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八十、
    用人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搬迁,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由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向深圳市行政区域外搬迁,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


  • 根据你问题所描述事实,有如下建议: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之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从入职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但因为一年时效问题,你已丧失胜诉权。但按照劳动合同法14条之规定,超过1年没有签订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单位搬迁去外地,这是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之规定,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未达成一致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3年就是3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