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知道被告人姓名无法起诉。因为到法院起诉有被告的姓名、相关住址、联系方式等资料,使得被告足以与其他
自然人区别,符合有明确的被告的条件,如此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才会受理。总体上,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
(五)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行政起诉状参照民事起诉状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