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的法律规定流程是:
1、成立清算组;
2、接管公司;
3、清理公司财产;
4、接管
公司债务;
5、设立清算账户;
6、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7、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