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个朋友欠我1000多,删我好友跑路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8-29 08:1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朋友欠钱不还的处理方式是,首先,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行为人可以首先就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朋友欠钱跑路了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失踪或者提起诉讼。法律将通过建立失踪人员申报制度,宣告下落不明的人员为失踪人员,设立财产受托人等方式,保护失踪人员及其亲属的财产权益。失踪人员的财产将由下列机构进行管理:受托人。债权人在诉讼时效的期限以内,可以直接向欠款人的原来的居住地或者是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从而追回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民法典》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 法律分析:可以到法院起诉。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