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国留学交了首期服务费,因为我想去的留学项目他们没有代理,所以想解除合同,要求退费,他们说是我的原因,不退费。这是我的原因吗?可毕竟只是签了合同,他们什么都还没有为我做。我提出给他们1000元,他们都不干

2019-06-06 07:29: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这些买房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所以了解房屋买卖中哪些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对于我们这些买房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房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买房人在下列十二种情况下有权单方面通知卖房人解除购房合同:
    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2、卖方明示违约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3、先卖后抵押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4、一房二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5、隐瞒无证售房事实的。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7、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8、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9、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10、面积误差比超过3% 。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汉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 解除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可致函一份,基本内容如下: 某某公司关于不再续聘法律顾问的函 某某律师事务所既某某律师阁下: 某年某月某日,我公司与贵所签订了《 合同》(写清楚聘请顾问的具体合同名),由某某律师具体负责我公司的常年法律事务,这一年来,对某某律师的尽职服务我公司深表谢忱! 鉴于公司目前的状况以及经公司领导层决议,根据《 合同》(写清楚聘请顾问的具体合同名)的 第 条之约定,我公司不再聘请贵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合同》到期后,不再约束贵我双方。
    对贵所以及某某律师这一年来为我公司所做的一切再致谢意。
  • 出国留学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有关单位与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之间就公派出国留学事宜,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真实、合法的活动。  
    一、办理出国留学协议公证,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派出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包括证明留学人员与担保方的关系);  
    3.委托代理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件;  
    4.公派留学人员及经济担保人的身份证件;  
    5.协议书草本;  
    6.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办理出国留学协议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申办出国留学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向选派单位所在地公证处申请。  
    2.派遣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代理人应有代理权及明确的代理权限。  
    3.担保人年龄应在55岁以下,与被担保人有亲属关系或三年以上共事或交往的同事或朋友关系,有正式工作和稳定收入,有充分承担担保的经济基础。  
    4.协议内容和形式应真实、合法,符合国家关于出国留学人员政策规定;  
    5.协议条款须完备,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派遣单位、公派出国人员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2)留学的时间、所去国家、地点、学习内容、目标;  
    (3)各项费用的负担;  
    (4)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  
    (5)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和责任;  
    (6)协议修改、变更的规定;  
    (7)违约责任;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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