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没有离婚,孩子被他妈妈带走了,一个多月都找不到人联系不上,我怎么能尽快找到孩子

刑事拘留
2023-08-29 09: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用。但是你要先报警,涉及到人口失踪问题,警察会受理的,等孩子找到后。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准备好相关材料,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怎么探望孩子可以与另一方协商决定,协商不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当事人探望孩子可以一周一次,也可以一个月一次,探望孩子的方式可以是自己将孩子带出来,也可以去孩子居住的地方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未取得孩子抚养权的处理方式:未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依法享有探望权。具体的探望方式、期限、地点等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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