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家老宅地,被村里强征收怎么办

征地补偿
2023-08-29 10: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被强行征收可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直接拨打国土部的法律热线12336;强行征地侵犯公民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法律分析: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1、一般是可以向国土部门检举举报。2、可以向村委会反应,村委会有权利回收土地。3、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占用土地村民。4、对本地国土局提起行政诉讼,控告其不作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在耕地上建房。对不符合建房条件和用地规划非法占用耕地的已建成房屋(包括临时搭建简易房屋、构筑物)以及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的,依法强制拆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