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朋友与人发生口角,脸被对方抓破,经过警官调解,对方付1500元。双方签字画押,现朋友被气住院,可以向对方赔偿医药费吗?对方不付,叫起诉,可以起诉吗?要什么手续?法院会受理吗?

2019-06-06 07:50: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构成犯罪,将由司法机关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其中由检察院负责提起公诉,向事故发生地的区县级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伤害程度较轻,可由当事人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刑事自诉,向事故发生地的区县级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就民事赔偿提起民事诉讼,由当事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事故发生地的区县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