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15岁,在超市偷零食吃,超市让1000元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29 12: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偷吃超市东西是属于的盗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因此,从行政违法的角度来讲,如果偷吃东西的是个不满14周岁的儿童,则不构成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 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 超市里抓到小偷,应该是让小偷照价赔偿后,报警处理。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因为超市并不具有行政处罚权,所以最正确的做法是要求其退还所盗物品,并交由警察处理。如果是大人的话,那么当然要做出更加重的处理,而如果是小孩子的话,情况就要轻一些了。看是偷了些什么样的东西,如果是大的东西,那么,肯定情况就会更严重,而如果是小东西,处理就要轻一些了。盗窃行为中,一般多次盗窃或盗窃价值500元以上的才会定盗窃罪。如果盗窃金额达到2000元,会涉嫌刑事犯罪。如未到该限额,一般情况下会罚款或治安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超市里抓到小偷,应该是让小偷照价赔偿后,报警处理。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因为超市并不具有行政处罚权,所以最正确的做法是要求其退还所盗物品,并交由警察处理。如果是大人的话,那么当然要做出更加重的处理,而如果是小孩子的话,情况就要轻一些了。看是偷了些什么样的东西,如果是大的东西,那么,肯定情况就会更严重,而如果是小东西,处理就要轻一些了。 盗窃行为中,一般多次盗窃或盗窃价值500元以上的才会定盗窃罪。如果盗窃金额达到2000元,会涉嫌刑事犯罪。如未到该限额,一般情况下会罚款或治安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