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保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社会保险
2023-08-29 12:5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但不是随时可以提取,必须满足特定条件。如果有明确的购房、租房证明可以拿着证明去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可以凭社保卡去社保局提取公积金。
    社保卡提取公积金的方法如下:
    1、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购房需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证明等,然后到单位领取并填写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将申请书填写完后由单位签字盖章;
    3、带上身份证、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
    4、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审核通过后,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公积金管理部门将金额划入账户中即可完成公积金提取。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办好群众有感的关键小事,市人社局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服务场景,联合市公积金中心,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互联,实现社保卡管理系统与公积金业务系统实时对接,推出了用社保卡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
    即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在不提供银行卡的情况下,系统可自动获取提取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信息,并默认为提取收款账号,避免了提取人未带卡、带错卡等问题。同时,群众还可通过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办理公积金查询等各类政务事项,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为确保提取资金能正常转入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提取人应确保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为激活状态。
    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的区别:
    1、购买者不同
    。省公积金一般是国家机关单位买的,一般的企业都是买市公积金。
    2、可用地点不同
    。省公积金可以在全省内用,市公积金只能在市内用的。
    3、还贷方式不同
    。贷款为组合贷款,省公积金的话,可以先还商业贷款的部分,再还公积金贷款的部分。市公积金,则需按定的比例同时还,可能年限会比较长。
    4、占的比例不同
    。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在贷款额度上会有一定的差别,一般来说,市公积金可占70%,省公积金则占50%。
    在“成都人社局”、“成都市12333”微信公众号,以及天府市民云、银联“云闪付”、平安“城市一账通”、支付宝等互联网渠道实名认证后享受申办、查询、激活等服务。
  • 法律分析: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申请人是可以按照规定提取全部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无法以个人的名义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不是想提取就随时提取,在提取公积金前要了解当地公积金管理细则。主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