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姐和姐夫7年前出车祸去世了,留有1女,我们家今年土地确权,外甥女想要我姐的那份地?我爸是二隆承包地的承包人,我爸不想给外甥女这份地,但现在村委会说有纠纷不给确权,该怎么办啊?这官司能打赢吗?打官司费用大概是多少?

土地纠纷
2019-06-06 08:21: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土地确权机关是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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