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顾客在超级市场购买过期食品,吃完后说肚子疼,是超级市场的责任还是供应商的责任?商品不是制造商的展品,而是小零食

消费者维权
2023-08-29 13: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可以拿上购物凭据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 【法律分析】:
    【买到过期食品的,原则上可以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但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消费者直接向经营者即超市请求赔偿更为合适,可以要求超市赔偿因购买过期食品遭受的经济或人身伤害损失,如果经营者明知食品过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还继续售卖的,还可以请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一般为价款的十倍或损失的三倍,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赔偿一千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法律分析:超市买到过期食品,可以要求三倍赔偿。可以到工商局投诉,投诉不成的就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