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中介帮我找工作收取100块钱的劳务费合法吗

房屋中介纠纷
2023-08-29 14: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找工作中介费一般按中介合同约定收取。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需要。劳务中介机构它的收费是双方的,所谓的双方收费,指的是收取求职者的介绍费,和企业的劳服费用。1、如果某家企业想尽快招聘到适合企业用工的人才,那么企业就可以委托中介公司帮你招聘你所需的人才,劳务公司会每个人提取多少劳务信息费,每个地方的价格不一样。2、如果个人想通过中介更多找到工作,那么中介机构向求职者收取介绍费,然后介绍求职者到企业工作。中介与求职者不存在任何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 法律分析:需要。劳务中介机构它的收费是双方的,所谓的双方收费,指的是收取求职者的介绍费,和企业的劳服费用。1、如果某家企业想尽快招聘到适合企业用工的人才,那么企业就可以委托中介公司帮你招聘你所需的人才,劳务公司会每个人提取多少劳务信息费,每个地方的价格不一样。2、如果个人想通过中介更多找到工作,那么中介机构向求职者收取介绍费,然后介绍求职者到企业工作。中介与求职者不存在任何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