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退出后的股份该如何分配

股权转让
2023-08-29 15: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份分配合理方法。股份分配合理,公司股东之间才能更加团结。如下:1、股份可通过股东之间协商分配,各位股东均同意的股权分配方式,应当是较为合理的股份分配方式;2、股份按照股东出资额占地分配,也是属于比较公平合理的方式;3、股份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法进行分配,公司章程具有约束力,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所决定的分配方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公司分配的股权退出。公司股权退出,即转让公司股份,放弃公司股东身份。退出方式如下:1、向公司其他股东出售股权,通过股东之间股权转让,退出公司股权;2、符合特殊条件的,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3、向公司股东之外的人员出售股权,需征得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方可进行出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需要分情况讨论。股东想要退股,可以选择将自己所享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是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此外,在特定情形下,也有权要求公司进行股权回购。例如: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如果选择将股权转让给第三人,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