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私人买房交了定金,房子不想要了钱可以退吗?

房屋买卖
2023-08-29 15: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私人买卖房屋定金可以退,因购房者导致解约的除外。购房者依约履行的、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化天然要素等导致解约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导致解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还;因售房者导致解约的,定金可以退还双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交了定金的房子不想买了,定金是不能退的。
    如果购房者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写明该款项为定金,并且开发商出具的收款凭证中也写明该款项为定金的话,那么关于定金的约定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协议履行中适用“定金罚则”,也就是说购房者违反协议约定不想买房的话,那么所交的定金开发商是不予退还的。
    同时,还要看协议中具体的约定,是否约定将非因本人的原因(比如相关手续不能办理)导致不能买房的情况,如果有此约定,那么在此情况下定金是可以退还的。
    相关规定
    已经支付定金的,当事人要按买卖合同约定买卖房屋,购房者支付购房款,卖房者要交付房屋。如果违约的,要承担定金罚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一般是不能退的,
    定金协议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通俗一点的说,放在房产买卖交易中,买方一旦决定交了定金,就会收到卖方开出的收据。而这张收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管房产买卖合同有没有签署。买卖双方都要遵守规则了。不能随意变动。
    若交完定金,买方因为特殊原因放弃交易,所交付的定金作为赔偿金额,不予退还。若卖方违约放弃交易,则需双倍赔偿定金。这是房产交易最基本原则。否则就会出现“一房多卖”的违法现象。
    可以退还购房定金的情况
    1、由于开发商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也就是说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订立,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根据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比如,房地产政策出台,购房资格被限制了、首付比例提高、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存时限变长,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3、不可抗力,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由于发生了自然灾害,导致商品房不符合当事人交纳定金时的条件,如果购房者拒绝签订商品房合同,那么开发商就不需要双倍返还定金,而是全额返还购房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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