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用人单位经济补偿金应发工资是指什么?

讨薪
2023-08-29 16: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经济补偿金以应发工资为计算基数,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赔偿金是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的二倍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经济补偿金 按应发 工资 还是实发工资解答如下: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以应发工资计算。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 劳动合同 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 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 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 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经济补偿是按应发工资计算,而不是按实发工资计算。N,是指按你的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所谓+1,是指额外支付的一个月代通知金。适用于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