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附条件不起诉怎么申请出去?

债务追讨
2023-08-29 17:36: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附条件不起诉是有考验期的,考验期内是有可能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的,因此有时效率并不会更高。
  •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不予受理:
    (1)不符合起诉条件的。①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②无明确的被告;③无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行起诉的。
    (3)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4)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5)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
    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
    (6)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
    (7)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刑事案件不立案理由有哪些
    1、没有犯罪事实:
    (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
    (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
    (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