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户口迁回是怎么规定的

2023-08-29 17: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户口迁回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然后,前往原户籍地申报迁入户口。最后,返回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并前往原户籍地领取户口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以后女方户口迁回来的方式如下:
    1、对于诉讼离婚的,需要女方携带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2、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先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申请,然后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迁出证明,最后携带相关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
    户口迁回原户籍需要什么材料
    1、书面申请;
    2、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3、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生回原籍的,需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
    5、投靠父母的须提供未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
    6、在农村有住宅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离婚后户口迁回需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