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公司的兼职暑假工作了七天的培训和四天的正式工作。明明说不加班没有业绩要求,只是让我们变相加班三天。然后我想辞职。他们同意了,但这几天没有给我工资。他们最初说的培训期也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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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
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
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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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属于
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
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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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司强制性的在劳动法限定的休息时间,对员工进行训练这个隶属违法做法的,应计算加班,向员工支付加班费。若公司拒绝支付,可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员工可申请仲裁追讨或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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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