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钱不还,我打官司赢了,可是对方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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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起诉他人欠钱不还,如果有
证据且他人有财产的,能拿回钱。当事人在胜诉后可要求对方履行生效的判决;对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要对方有财物,法院会依法帮原告要回。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
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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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对方欠钱不还,但对方没有偿还能力,则当事人可以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确实无可偿还的财产的,则法院会中止执行。但在法院或者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法院可以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
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
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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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起诉对方欠钱不还,但对方没有偿还能力,则当事人可以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确实无可偿还的财产的,则法院会中止执行。但在法院或者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法院可以恢复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
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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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