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税前工资和税后工资的区别,法律怎么规定的

讨薪
2023-08-30 00: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税前工资和税后工资分别是什么
    1、税前工资是当月的应发工资,包括工资、饭贴、车贴、房帖、奖金等。而税后工资就是税前工资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中的个人交纳部分、住房公积金中的个人交纳部分这三者以后实际到手的钱。又叫实发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劳动合同税前税后工资计算公式是什么
    劳动合同没有特殊说明,默认代表税前工资,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后,实际拿到手的工资才是税后工资,其中税后工资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新个税法的规定,工资实行七级累进制,目前起征点用的还是5000元。税后工资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税后工资计算明细等于(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个税缴费税率: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
    税率:3%=速算扣除数(元):0
    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
    税率:10%=速算扣除数(元):210
    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
    税率:20%=速算扣除数(元):1410
    4、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
    税率:25%=速算扣除数(元):2660
    5、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税率:30%=速算扣除数(元):4410
    6、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税率:35%=速算扣除数(元):7160
    7、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
    税率:45%=速算扣除数(元):15160
    劳动者每月应得工资与实发工资的主要差别在于各类扣款和费用。应得工资指未扣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所有应发工资总和=实发工资指实际到手的工资,即已扣税、社保费、公积金等费用。
    由于用人单位代扣的社会保险费、税费、其它扣款等均为个人劳动所得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只是承担代扣代缴义务。因此,所扣除的部分实际上是劳动者的工资,该部分款项应当计入工资性收入,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税前的、未扣社保等费用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 法律分析:税前工资指交纳个人所得税前的应发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税后工资是指税前工资,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中的个人交纳部分、住房公积金中的个人交纳部分这三者以后,实际到手的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 工资、薪金所得;
    (二) 劳务报酬所得;
    (三) 稿酬所得;
    (四)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 经营所得;
    (六)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 财产租赁所得;
    (八) 财产转让所得;
    (九) 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税前工资是当月的应发工资,包括工资、饭贴、车贴、房帖、奖金等。而税后工资就是税前工资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中的个人交纳部分、住房公积金中的个人交纳部分这三者以后实际到手的钱。又叫实发工资。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