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网恋男友分手,他给了我300元的礼物,我说把东西还给他,他不让我还钱,我不会有什么后果

债务追讨
2023-08-30 07:0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男方赠送大额现金、手机等较贵重礼物,一般认为是附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分手后建议返还,以避免扩大纠纷;如果是一般小礼物或价值较小,视为赠与,不用返还,也无需承担责任
  • 恋爱中赠送财物的处理:恋爱中双方为了增进感情,一方向另一方赠送财物或者双方互赠财物属于赠与,可以不退还;若女方借婚约之机从男方处获取财物,则是一种无效的行为,而女方在没有合法根据的情况下收受男方财物,致使男方经济利益受损的话,也可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应当退还不当得利。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法律分析:男女朋友交往期间花的钱若为自愿赠与,则无需返还。男女朋友交往期间,往往互相支出一定财物,若数额不大的情况下,一般被认定为赠与,无权要求对方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