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的车子到报废年限,由于车子出售后没有过户,对方又不肯报废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08-30 08:4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没有找到车子是不能报废的,而您的车子已经过报废期还在上路的情况,
    可能会给您带来麻烦,因为未过户所以车主需要承担因本车过失造成的损失,而已过报废期限车辆上路造成的事故您至少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
    原理:
    每辆汽车都有一个固定的户口,就像人的身份证一样,汽车户口主要登记着汽车所有者和住址,以及相关的一些汽车参数。
    过户的汽车证明这台汽车属于本人及没有肇事和违章,不过户一般车子有点问题,比如汽车肇事,没有参加年检,偷盗车辆,走私车辆等,不能按正常手续过户。

  • 已过户的报废车辆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该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车辆报废的,不能买卖,而是应当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的回收拆解企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 已过户的报废车辆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该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车辆报废的,不能买卖,而是应当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的回收拆解企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