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公司拖欠我工资,我在8月份做了仲裁。9月份,仲裁以联系不上我为由结案。现在我想重新申请。我应该如何申请?你想迈出调解的一步吗?

讨薪
2023-08-30 08:5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仲裁,不服再向法院诉讼。1.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2.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仲裁庭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用人单位已经改正,违法事实已经不复存在,员工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于法无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员工的权利,但基于没有法律事实,以及一事不二理的法律原则,仲裁庭会不予支持。
    相反,员工再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依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没有法律事实,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损失。
  • 当事人起诉的时候可以超过劳动仲裁请求,只要满足了仲裁前置程序和起诉的条件,诉求可以适当变化。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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