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今年3月26日早晨上班路上,我与骑车人相撞,当时觉得没什么大事就没报警,接下来几天时间,因肩膀越来越疼就做了核磁检查,诊断为冈上肌键部分撕裂,一直治疗休息到现在,现在想申请工伤。 工伤鉴定处要交通事故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证明,我该咋办呢?

工伤索赔
2023-08-30 08:5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认定申请要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2)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检查单等)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受伤职工为驾驶员的附驾驶证复印件; (5)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或法院的有关证明。
  • 劳动者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算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申报工伤,经认定为工伤的,可向社保经办机构依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上下班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