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手续办理流程2023,应该怎么做才好

起诉离婚
2023-08-30 09: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1、协议离婚,男女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是这样的:
    1、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并且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以及各自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登记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后,符合规定的,会出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任何一方当事人反悔的,都可以去婚姻登记机构撤回离婚申请;
    4、未撤回离婚申请的,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发给离婚证;
    5、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登记人员会当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是这样的:1、夫妻双方应当先共同签订离婚协议书;2、达成离婚协议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3、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4、期满后,双方都未撤回申请的,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请求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应当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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