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游泳馆滑滑梯,滑下来的时候摔到了,能不能索赔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30 09: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在游泳馆摔伤,如果游泳馆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不需要赔偿。根据相关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在游泳馆摔伤,如果游泳馆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不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分析:在游泳馆摔伤,如果游泳馆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不需要赔偿。 游泳馆的管理者具有安全保证义务,如果其没有尽到安全保证义务而使消费者遭受人身损害,按照法律规定是应当侵权责任的,可以要求赔偿,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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