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在工厂上班时间,工厂发生事故导致死亡,死亡者家属应该怎样跟工厂索赔?

工伤索赔
2023-08-30 10: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工厂出了事故死亡,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一、属于工亡的: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遭受来自工厂之外的人身伤害死亡的,由侵权人按照过错原则进行赔偿。
    三、因病或者遭受没有侵权人的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工厂应当按照所在地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规定,支付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
    四、违法犯罪死亡的,不予赔偿自行负责。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工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员工死亡,应当按照工亡的标准进行赔偿。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 法律分析:工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员工死亡,应当按照工亡的标准进行赔偿。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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