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证明要带什么材料,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结婚
2023-08-30 10: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法律分析:一、补办结婚证所需证件:1、双方身份证。2、户口本。3、3张两寸近期合照。4、由居委会或是村委会出具的夫妻婚姻关系证明。5、婚姻关系查档证明。二、补办结婚证手续:1、遗失结婚证的当事人,需要到原办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处提交结婚证补办申请,并填写《夫妻关系证明书》。2、有些民政局需要当事人出示婚姻关系的查档证明,如果遗失档案的当事人,需要上交能够证明当事人处于婚姻关系的证明,比如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证明,由村委会或是居委会开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 补办结婚证需要带以下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需要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可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审查后符合补办条件的,予以补办,并发给当事人结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