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二房东的房子,现在二房东跑路,大房东要收整栋楼了,可是我已经交了半年的房租?我还能继续住吗

房屋租赁
2023-08-30 11: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默认双方依然存在着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关系。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租客仍然继续居住,那就表示双方默认了两者间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方可以随时终止终止合同关系。如果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续租的,应立即搬离,如果继续居住的,房东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房子拆迁时,可要求房客立即腾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法律分析:如果你已经实际居住了房屋是可以继续居住的;如果不想居住了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返还押金、剩余租金及因此产生的损失;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五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 可以和出租人(房东)协商,可以选择在相同条件下购买该房屋,也可以选择三方签订协议,内容是在购买人购买该房屋后,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当然,如果和以前房东签订的协议就有类似的条款,如在某条件下有继续承租该房屋的权利。当然,如果出租人,或者购买人硬要搬出,根据协议,可以要求其对的损失进行补偿,比如说转让费、以及装修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