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

土地纠纷
2023-08-30 12: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出让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而集体土地归集体组织所有,使用权原则上是不能在市场上流转的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区别:
    1、主体不同:使用权出让的主体是国家,使用权转让的主体是土地使用者;
    2、条件不同:使用权出让是缴纳出让金,即可办证,使用权转让须经申请、审批和办理手续;
    3、性质不同:使用权出让属于他物权设定,使用权转让属于他物权转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二是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这些权利进行限制和调节。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形外,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