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前天刚认购房子,已经签了认购协议,并支付2万元定金,刚发现协议上写着土地使用期限为,2004年7月1日至2082年6月15日。这样算起来一共有78年,请问这样合法吗?如果不合法,这个协议还具有法律约束力吗

2019-06-06 10:15: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2001年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的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
    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主合同必须有效。
    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6条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也就是说,当一方违约时,对方当事人不能同时主张定金和违约金,只能择一主张。由于定金的数额不能由当事人无限制约定,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守约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对方对超出定金部分的损失予以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定金超过实际损失,违约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对定金予以调整。
  • 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以后,如果房屋认购书中约定了购房订金,那么认购书签订后的购房定金处理分为四种情况:  
    1、签订认购书后购房定金可以退吗?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签订认购书后购房定金可以退吗?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签订认购书后购房定金可以退吗?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签订认购书后购房定金可以退吗?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就是对“签订房屋认购书后购房定金可以退吗”所作的解答。总之,由于现在越来越多的开发商都要求购房者事项签订房屋认购合同,因此导致了很多房屋认购书纠纷。在众多房屋认购书纠纷中,最常见的就是购房定金的问题。购房者常常会问在签订认购书以后定金还能不能退。在这里,我们要提醒广大购房的朋友,一定在签订房屋认购书前要深思熟虑,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时而后悔不及。为了能最大程度地避免损失,购房者应当花点时间了解相关的知识,也可以直接向律师咨询,毕竟律师在处理这些问题上具有很多经验,能为您带来最大的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