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疫情期间被公司辞退员工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无故辞退
2023-08-30 15:0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疫情期间被公司无故辞退的,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疫情期间无故被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单位在疫情期间辞退员工,如果是违法辞退的,应该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赔偿员工;如果员工本身具有重大过错的,则单位无需向其支付赔偿金,但要为其结清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