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中介介绍的工厂上班,然后手摔骨折,问这是谁?

工伤索赔
2023-08-30 15: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职工受工伤,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鉴定支付工伤待遇,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用人单位单位履行法定责任义务的,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关投诉。
    二、用人单位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的,法律授予了劳动者个人(或亲属)申请的权利。劳动者(或亲属、或工会组织)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及工伤鉴定。
  • 法律分析:在工地受伤了,没人管,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请执法部门帮忙维权。首先要确认你是属于谁的工人,即跟谁建立了劳动关系。一般来讲,工伤认定的前提是有劳动关系。毕竟工地上的单位有承包人,分包人,甚至还有违法转包。然后就是治疗出院后去到当地社保部门认定工伤,然后评残,然后申请劳动仲裁告那个劳动关系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劳务关系中的提供劳务者受伤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依法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劳动关系中的当事人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务关系是提供劳务一方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提供劳务一方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其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法律关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