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被占用,能不能要求赔偿

业主维权
2023-08-30 17: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财产损害赔偿法律依据:
    1、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2、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房屋共有人的权益被侵犯了,作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共有人,可以该行为未经自己同意为由,向法院主张该行为及相关合同无效,并且侵权人应将房屋状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对方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其他共有人可以依法请求赔偿。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行为一般认定为无效,当事人可以收回房权;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为有效,当事人有权请求对方按其所占份额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