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律如何规定涉外离婚应该在哪里起诉离婚?

涉外婚姻
2023-08-30 17: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外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1、撰写离婚起诉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2、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法院审查起诉材料,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会立案;
    4、法院开庭前三天通知诉讼当事人开庭时和地点;
    5、参加庭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法律分析:涉外婚姻想要离婚一般应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涉外婚姻想要离婚一般应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