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信用卡逾期半年后,全款还清后还能正常使用吗?

信用卡纠纷
2023-08-30 18:1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信用卡逾期后银行的处理方式:
    1、消费款项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发卡银行会从记账日起算,以消费金额为本金按日计算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还会按月收取5%滞纳金。
    2、收到发卡银行的催交电话、催交信等。
    3、被发卡银行冻结信用卡账户,欠款记录可能被反馈至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导致持卡人无法正常申请贷款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法律分析:逾期后,最好的办法就是继续使用这张卡片,用新的正常的还款记录覆盖原有的负面记录,一般就会产生新的信用记录这样记录刷新后个人信贷等等都不会受到影响。长期逾期,信用卡会利滚利并且还有高额滞纳金,如果跑路,银行会认定你恶意透支,会报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信用卡逾期还款,是指超过银行规定的最后还款期限,未及时足额将所消费款项存入指定账户的情形。若持卡人在当期账单最后还款日前未能偿还欠款或偿还欠款不足最低还款额,该期账单即形成逾期。逾期银行机会进行催收,如果催收后还不交,会对个人征信有影响,会限制高消费。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建议你积极还款,或者与银行协商还款计划。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