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售楼部看过房,再买工抵房,售楼部不同意

房屋买卖
2023-08-30 18: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投诉售楼部可以先找开发商总部协商,协商不行找房管局。房地产开发商作为企业,经营行为受工商部门管理,比如广告的发布,销售合同的监管,同时做为房地产特殊的行业又受到住建部门的管理,依据有法律对商品房销售经营行为进行业务管理。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投诉售楼部可以先找开发商总部协商,协商不行找房管局。房地产开发商作为企业,经营行为受工商部门管理,比如广告的发布,销售合同的监管,同时做为房地产特殊的行业又受到住建部门的管理,依据有法律对商品房销售经营行为进行业务管理。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卖房协议签订后,如果一方反悔的,可以和另一方协商解除卖方协议,协商一致的,就能解除。
    2、如果对方不同意,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