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别人打架,我就去打架。这个监控证明派出所总是说监控有死角,说有人指责我打架。这个打人的人被打得很私人。我想起了起诉我的人。我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30 18:3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报案后,派出所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处理:如果情节轻微的,可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对当事人予以治安处罚。
  • 自己被他人殴打的,如果情节严重有可能构成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保留好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属于一般治安管理案件,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属于一般民事案件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被人殴打或者故意伤害,受害人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受理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并通过侦查手段获取有关证据,并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予立案。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四条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