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父母帮助购买房产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31 00:2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父母帮买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概括来说,只要是夫或妻一方在结婚前所取得的经济价值利益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具体来讲,婚前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只要在婚前因为付出劳动获得的都属于个人财产。本条涉及到婚前劳动婚后获得利益的情况。
    (二)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在结婚前即使没有特别注明受益人,只要是合法取得,即使婚后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婚前名义上已经继承或已经受赠的财产,婚后才实际取得对财产的控制权。
    (三)还有其他合法收入只要是在婚前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婚前父母帮助购买房产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法律规定,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缔结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父母出资帮助子女在婚前购房,且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那么子女依法对该房子享有所有权,又因为房子是子女在婚前所得,所以理应将其认定为是夫妻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父母帮助购买房产不一定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婚前父母出资买房产权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不予分割;如果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产权登记的是双方子女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