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岳父老家拆迁给我老婆也分了钱然后我们拿这个钱买了房但是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31 04:5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的,如果房子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的,那么就可以由一方处置,也就是可以买卖。若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需要双方同意才可以进行买卖。所以要分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夫妻的共同财产不一定包括婚前所购婚后拆迁的房屋。如果婚前房屋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拆迁后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房屋依法认定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其拆迁后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包括:
    1.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两人以上共同出资、出力、出物建造的房屋;
    3.两人以上共同接受赠与的房屋;
    4.两人以上共同继承的房屋;
    5.因拆迁补偿形成的房屋共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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