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开的长安车正常行驶,对方电动车绕道超车导致两车相撞,导至电动车主受伤,请问是不是电动车全职

2019-06-06 11:34: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才能做出具体判断。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如果确定属于工伤的,则可以依法进行相应的
  • 两车相撞责任一样损失不一样,双方互相赔偿方式如下:
      
    1、交通事故赔偿先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
      
    2、交强险赔偿完毕后的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双方平分;
      
    3、不足部分对方财产和人员损失由商业三责险承担;
      
    4、不足部分属于已方承担责任的车辆损失由商业车损险承担;
      
    5、不足部分属于己方责任的人员受伤损失由商业车上人员险承担;
      
    6、未购买商业保险的,交强险赔偿以外的不足部分由自己承担。
  • 关于超车后双方车辆发生碰撞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报警后,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后根据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分析认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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