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出资买房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一方出资购买,但是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则该房子应属于
夫妻个人财产而不是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如果没有上述情况,那么一方在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子一般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可对房屋主张所有权。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