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我和朋友一起去小区干点活后来因为停车子把别人的车位占了,因此朋友和对方的车位主人发生了争执,然后我见到对方打了我的朋友。于是我上前想推开他们,因为那个车位的车主是背对我的正和我朋友在打架,推的时候因为用力过猛,对方没有站稳摔倒了,随即报了110将我和朋友带走。录完笔录后对方不想和我们调解,直接将我进行行政拘留5天,说我的推人行为已构成了殴打他人的事实,我申请了行政复议,后来是我母亲作了担保。就给我暂缓行政拘留。请问暂缓行政拘留后还会要被拘留吗?如果还要被拘留还有什么办法不用行政拘留了?

2019-06-06 12:0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暂缓拘留,按照法律的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那么这个规定就是暂缓执行的法律规定,这个一般要等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束后决定是否再行执行!最后要说一句,在这里咨询律师要保持一点谦虚的态度,回复这些问题的都是专业的律师,一般不会不懂装懂。
  • 关于被行政拘留问题的解答: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当事人签字只是为了确认当事人收到决定书,如果拒不签字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交通事故以后警察对驾驶员实施拘留措施的,究竟要拘留多久,需要看这个案件的处理进展情况。因为,正式的拘留时间是不能超过15天的,但是,如果警察已经对驾驶员实施拘留措施的,基本上是这个驾驶员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所以,在公安系统完成了证据收集之后,会把肇事驾驶员转移交给检察系统,由检察院负责案件的公诉和移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刑期,超过拘留时间的天数会直接计算成为刑期时间,所以,究竟要拘留多久,一般情况下,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
    不过,这个等待案件正式审判的时间,当事人的直系亲属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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