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起因是这样的,我和朋友一起去小区干点活后来因为停车子把别人的车位占了,因此朋友和对方的车位主人发生了争执,然后我见到对方打了我的朋友。于是我上前想推开他们,因为那个车位的车主是背对我的正和我朋友在打架,推的时候因为用力过猛,对方没有站稳摔倒了,随即报了110将我和朋友带走。录完笔录后对方不想和我们调解,直接将我进行行政拘留5天,说我的推人行为已构成了殴打他人的事实,我申请了行政复议,后来是我母亲作了担保。就给我暂缓行政拘留。请问暂缓行政拘留后还会要被拘留吗?如果还要被拘留还有什么办法不用行政拘留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